本帖最后由 老吳- 于 2014-10-25 13:36 編輯
剛剛,一東莞老板(以下簡稱“Y老板”)通過QQ聊天咨詢老吳。 Y老板:老吳大哥,不知道你還記得我嗎?××(公司)、×××。 老吳:×先生好!老吳一直記得您。我們是在火車上認識的。那次因為有您讓給我的車票才有機會坐上臥鋪列車。 Y老板:老吳大哥,您現(xiàn)在還在做法律顧問嗎?我有件案子想請您幫忙給分析分析。 老吳:可以。 Y老板:老吳大哥你電話多少號呀?我的是東莞的號1368898××××。 老吳:你好。我的電話號碼13277222832。 Y老板:簡單的給你說一下情況然后給你發(fā)點資料幫我分析一下:我和她2002年認識,她已經結婚(一年后我才知道)。2005年他說懷孕是我的孩子,2006年年末我們斷了聯(lián)系,2007又聯(lián)系上,2009年到她到深圳以學習為名來找我,跟我在一起生活4個月。她2009年底辦理離婚手續(xù),我2012年離婚,2013年10月在我們要結婚時突然提出分手。在交往這11年期間花費約××萬。其中以女兒撫養(yǎng)費為名×0000元,投資于別人買車跑運輸×000,她媽讓我證明我是真心愛她的要了×0000,還有其它如生活費呀取暖費呀等合計×××00元現(xiàn)金。我有幾張打款小票和分手后的電話錄音和交談記錄,她就是為了錢而已,現(xiàn)在我能否起訴她賠償損失10萬。幫我分析分析,謝謝了。我把錄音資料發(fā)你QQ信箱。 老吳:不能。 Y老板:有打款小票和錄音,她承認是在騙我,也答應還錢。 老吳:沒收到你的錄音資料。贈與不同于借貸,不存在賠償損失之說。 Y老板:不是這樣的,這些都是他和她母親向我要的。錄音您聽了嗎?從交往開始她就騙我,懷孕生下孩子還是在騙我,雙方在談婚論嫁期間給我戴綠帽子我都忍了,一直在騙我,我媽為此自殺了,我能否以騙起訴她? 老吳:不能。什么叫詐騙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象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Y老板:這個案件不能成立嗎? 老吳:如果按民事訴訟,可能在法院打不贏官司;如果按刑事報案,可能不被公安機關受理。 Y老板:民事訴訟。 老吳:孩子都為你生了,11年的光景,要說為此來騙你那點錢未免成本太高了。 Y老板:只是要求償還問我要的錢而已,至于要求償還10萬或是4萬都無所謂,就是要起訴她而已。孩子不是我的,是她前夫的。 老吳:那就在法庭上舉證證明不是你孩子的證據(jù)。 Y老板:我只是要一個說法或是態(tài)度,錢我并不在意。 老吳:結婚還有離婚的呢!如果你認為被騙了,權當花錢買個教訓。 Y老板:我跟她前夫聊過,孩子呢從我兩個在一起的時間推算,她也告訴我孩子是早產,實際孩子是足月產下。 老吳:孩子的事情我不和你爭論。 Y老板:這能否走民事訴訟?我不是要錢,我要的是一個說法而已,到現(xiàn)在她還是那個很讓我討厭的態(tài)度。這場官司能打嗎? 老吳:已經三次告訴你“不能”。我認為把握不大。如果你認為可以打官司不妨可以試試。 Y老板:好的,謝謝你。 老吳:再從另外寬心方面想想:既然你那么喜歡她、和她一起11年光景,說明這人一定很漂亮、一定有值得你愛她和喜歡她的道理。只當你為二奶買單了。 Y老板:她并不漂亮,我是很喜歡她,她拿婚姻當兒戲,為此我母親自殺了,我要的是一個態(tài)度而已。感情方面是我的弱點,我不能容忍的是她對我的欺騙。 老吳:再說就只當嫖娼了。當老板的嫖娼還要花很多錢呢!這比嫖娼安全得多吧。你算算,11年花這么點錢,平均下來不算多。你可能會說你們是有感情的。我要是說的是感情需要雙方共同經營的,一廂情愿沒用。你既然認為她從開始都在騙你,有什么理由值得留戀的呢? Y老板:我也明白這個道理。
隨后新的聊天記錄:
Y老板:老吳大哥,把你那QQ空間里的動態(tài)刪了吧,挺不舒服的。
老吳:對不起,我把空間里的日志刪了。
Y老板:謝謝老吳大哥!
老吳:不要在這個事上苦惱。以后要吸取教訓。
Y老板:我會慢慢調節(jié)自己。我想我也不會再愛上別人了。
老吳:如果你有足夠的證據(jù)證明孩子不是你的,你可以就此向法院提出告訴。而且說明孩子由你在盡撫養(yǎng)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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