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車停在加油站內(nèi),城管認定其違停后,開出了兩張罰單:牽引車一張,半掛車一張,各罰100元。這讓司機蔣先生接受不了。昨日,一番理論之后,宜城城管退還了蔣先生100元罰款。
蔣先生是一名掛車司機。他的牽引車上的是襄陽牌照:鄂FBZ***;半掛車上的是陜西牌照(在陜西購買):陜EB***。
7日中午,他把掛車停在燕京大道一加油站內(nèi)。7日晚,他去開車時,發(fā)現(xiàn)擋風玻璃上有兩張罰單。這兩張罰單均由宜城城管兩名隊員在同一時間開出,一張違法車牌號寫著鄂FBZ***,另一張寫著陜EB***。
11日,他去宜城城管員繳罰款,城管隊員告訴他:按規(guī)定,加油站周圍30米內(nèi)不能停車。隨后,他交了200元罰款,并簽字:由罰款人代繳銀行。
掛車雖有兩張牌照,但還是屬于一輛車。為何一次違停,要開兩張罰單呢?蔣先生越想越不對。
昨日,他來到宜城找城管理論。城管告訴他,掛車有兩個牌子,所以要罰200元。他說:“牽引車罰100元,我認;半掛車罰100元,我不認;半掛車既不是機動車也不是非機動車!币环碚撝,宜城城管退還了蔣先生100元罰款。
對于蔣先生的質(zhì)疑,宜城城管局靜態(tài)交通執(zhí)法中隊王姓負責人回應(yīng),之所以出錯,是因為兩名城管隊員對“掛車違!边@類新生事物不熟悉。下一步,他們會多向交警部門請教,舉一反三,規(guī)范執(zh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