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网»论坛 随网论坛 市民之声 随州的司机注意啦!随城这些路段将进行区间测速、重点抓 ...
【必看】随州网APP新手指南!商家信息发布指南2019,随州网最新招聘信息
随州生活百事通随州网标签出炉,快来看看你是什么标签?《版主手册》申请版主的快来哟
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1737|回复: 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随州的司机注意啦!随城这些路段将进行区间测速、重点抓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7-1-10 17:2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拥堵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等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交警部门于2017年1月10日起对我市辖区道路部分路段实施并启用区间测速和违反禁止标线违法抓拍处罚。

区间测速路段:


随州大道(新316国道)淅河至尚市


迎宾大道福银高速何店出口至白云大道


青年西路炎帝大道至擂鼓墩大道


编钟大道麻安高速出口至白云大道


麻安高速随州西段

以上路段的限速标准严格按照现场限速标志和测速提示标志设定的速度进行处罚。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予以处罚。

违反禁止标线路段:


城区道路施划黄色网状线位置



道路中心黄实线位置(包括单向压越标线位置)

特别是黄网线黄网线用以告示驾驶人禁止在设置本标线之交叉路口(或其他出入口处)临时停车,防止交通阻塞。以前对此类违法行为予以罚款和警告。

届时,随州交警将通过智能交通电子警察抓拍或路面执勤民警现场查处的方式进行抓拍处罚。违反规定的,依法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途径限速、抓拍路段时请注意道路上设定提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来源:湖北随州交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7-1-12 15:39 | 只看该作者
随州公共汽车在十字路口不安标线候车现象十分普遍,难道电子眼遇到公共汽车会致盲吗???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7-1-12 20:06 | 只看该作者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7-1-12 15:39
随州公共汽车在十字路口不安标线候车现象十分普遍,难道电子眼遇到公共汽车会致盲吗???

执法车辆也有闯红灯的  没拉警报  记录仪存的有两次   
还有一次红灯亮了拉警报过去  一过红绿灯警报就关
赤裸裸的搞特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7-1-12 1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7-1-12 15: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7-1-12 15: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7-1-12 15:31 | 只看该作者
先择性的执法,懒政执法的真实体现,两利相加取其便,夜间会车不变灯就不是违法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7-1-12 15:13 | 只看该作者
看来罚款缴费的窗口更堵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7-1-11 23: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尙市路段下坡桥限速50、不熟悉的百分百超速,不要狗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7-1-11 18: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李四郎 发表于 2017-1-11 11:13
搞的不错,速度杠杠的

来自随州网AP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7-1-11 12:08 | 只看该作者
实施的前几个月还不中,要过个半年后才能见成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7-1-11 11: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怎么没说限速几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7-1-11 11: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旧光影 发表于 2017-1-10 21:36
天天从何店跑东站,拐向新316国道。时速在110左右,不晓得有没有被抓拍。{:1_5 ...

搞的不错,速度杠杠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下一页 »
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合作伙伴|手机版|小黑屋|广告报价|联系我们|本站简介|无图浏览|随州网 ( 鄂ICP备11019817号-1 )

GMT+8, 2025-7-21 23: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9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